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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2-25 13:08   点击:29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怎么去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先到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去问询,一般来说非保中心设立在当地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或文化局内。申报主体一般是民间组织(团体),即是保护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五级,最低级别是县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世界级。只有申报上县级才能申报市级,依此类推。不能越级申报。

二、个人和单位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个人和单位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萧山区第一批和第二批非遗保护名录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人们逐渐意识到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实就是我们的前世今生,因为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其涉及范围包括:

1、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指集中开展民众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或定期展现特定事件的时间)。

只要符合上述范围内,时间跨度在50年以上历史的,代表鲜明萧山地域特色的项目,并且有传承人的,都可申报非遗代表作项目保护。比如楼塔的民间音乐“细十番”,浦阳的民间杂技“翻九楼”, “萧山花边生产技艺”以及“ 南宋官窑瓷制作工艺 ”,这些项目经区、市、省的逐级上报,前两项已列入国遗级、后两项已列入省遗级保护项目;再比如今年列入市级的河庄“萧山萝卜干制作技艺”、“草舍民居搭建技艺”、戴村的传统骨伤科医药“茶亭伤科”等等,都是萧山当地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属于老底子传下来的东西。

我们说的“老底子的东西”多指“用纯手工制作的东西”的意思,相信萧山至今保留有价值的老底子东西还有很多。那么,作为个人和单位该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也就是说,个人或单位及社会组织首先必须向你所在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请,并要求出示传承人同意申报的授权书。再由受理的镇、街文化站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汇总、筛选,经区人民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

此外,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十条: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3、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4、真实记录项目情况的录像片;

5、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如报道、奖证、照片等。

当地镇、街政府文化部门一旦受理了申请,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专业的申报指导,以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规范和准确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的申报为两年一次,我区将在2010年开展第三批申报。有意申请的个人和单位可向当地所在行政区域镇、街文化站联系,或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83869232、83869188。

三、如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

(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文化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逐级(县级—州市级—省级—国家级)上报。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会组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原始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之后,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结合申请项目在全国的分布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组进行初评,由专家组提出初评意见。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此后,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申报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必须要在该项目已列入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内才能申报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项目如未列入非遗名录体系的,应先到所在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报非遗项目,项目审批确定后申报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待此项目申报市(州)级非遗传承项目后,方可申报市(州)级非遗传承项目代表,以此逐级申报为省级、国家级传承人。

扩展资料:

非遗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符合时代发展方向的先进文化,而不是那些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文化现象。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历史、文学、艺术、科学方面的研究、创作、欣赏等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确有保护的必要。

参考资料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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