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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内涵?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8-02 10:39   点击:136  编辑:admin   手机版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内涵?

城市夜景照明的重要性当人们外出到世界各地名城旅游时,欣赏夜景似乎成为必不可少的观光项目,其中典型的像美国拉斯那梦幻般的灯光照明奇景,更是独成一景。可以说,城市夜景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时空。世界经济不断的发展和社会快速的进步,城市照明设施建设越来越引起各国城市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城市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塑造城市夜间形象的一种照明技术,也是展示城市发展和体现城市个性的艺术。夜景照明自古就有,当时主要用于衬托节假日和商业的喜庆气氛。例如元宵佳节举行观灯集会,会上悬挂各式各样的彩灯,灯火辉煌。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建筑物也越来越丰富多彩,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城市景观对建筑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建筑物在白天能体现其优美的造型,而且要求建筑物在夜间也能展现出迷人的风采,给城市的夜间景观增添气氛。亮丽的城市夜景照明不仅可以为人们夜间生活创造良好的光照环境,丰富人们的夜生活,而且对促进商业兴旺,发展旅游事业,树立城市现代化和经济繁荣的面貌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

城市景区夜游照明亮化设计工程商思迪恩认为:

1、城市夜景照明就是通过控制灯光和色彩,对其进行合理布局,运用灯光的各种原理以及动静效果、角度变换,形成各种灯光造型,采用艺术处理的技术,在环境空间建立特色效果。夜景照明是灯光载体、光源和灯具的有机结合。

2、城市夜景照明规划,通俗地讲就是城市室外活动空间或景观的夜间景观照明设计方案、照明灯具方案、施工方案、控制系统方案以及后期维修方案的规划与设计。照明的对象有建筑或构筑物,广场、道路和桥梁,机场、车站和码头, 名胜古迹,园林绿地,江河水面,商业街和广告标志以及城市市政设施等的景观照明。对城市夜景照明进行规划就是利用照明工具和光源将照明对象的景观加以塑造,使之协调、优美和展现有特色的夜间城市景观,以此来展现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特色。

城市亮化的实施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市美化建设,改善夜景观瞻效果,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委、市政府对中心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的同时也进行亮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是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魅力东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以增加亮化设施设置密度和提升亮化设施设置档次为重点,以“扮靓城市,美化环境”为目标,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全面做好城市亮化工作。通过城市亮化,努力营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不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市魅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亮化范围

亮化范围主要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共绿地、重点桥梁和其他场所。具体有:九龙大道北路、九龙大道南路、东方大道、东海路、解放西路、东港路天桥、三角公园、府前广场。

三、亮化原则

1.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新颖、色彩协调。兼顾长远、力求精品、布局合理的原则。

2.利用路灯、灯箱广告、街路两侧建筑立面楼型灯、地面射灯、高杆灯等多种亮化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对城区进行美化亮化。

3.亮化灯饰与立面改造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九龙大道、东方大道的亮化灯饰要融入东南亚的文化及元素符号;东海路要有欧洲的韵味和风格,突出楼宇特色。

4.省、市、区直单位办公楼的亮化风格要沉稳、简约、庄重,建筑物要安装楼型灯和地面射灯;住宅楼的亮化要柔和,可安装渐变的`楼型灯。

商服企业通过安装led显示屏、增加企业标识亮化等多种手法,营造璀璨动感、商机蓬勃的城市夜景,充分展示宽松和谐、充满活力的发展氛围。

公园、广场、天桥、绿化带等城区大型公共场所通过组合设置轮廓灯、泛光灯、彩色照明灯、景观灯、草坪灯等各种光源,采取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充满活力的夜间景观亮点。

主次干道两侧三层以上(含三层)、七层以下楼房安装简易楼型灯,七层以上(含七层)建筑物的整体亮化要高标准,安装楼型灯及泛光灯,方案要经市住建局审核。

5.新、改、扩建项目夜景亮化设施与建筑工程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其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把亮化列入新建(构)筑物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手续的审查内容。

6.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灯具和led等新型现代光源。

四、专业规划设计

组织专项设计资金,邀请专业的照明公司进行系统规范的城市亮化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分点实行。重点突出东方市地域特色,提高城市形象。

五、亮化设施开启时间

城市亮化设施启、闭灯时间根据昼夜长短不同分两个阶段:月日―月日、月日―次年月日。重大活动期间启、闭灯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资方式

1.重点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根据管辖范围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2.沿主干道两侧楼体亮化,由产权单位或开发单位投资建设;没有产权单位或开发单位解体的楼体由亮化责任主体投资;

3.沿街两侧门店亮化由各沿街门店经营户投资建设;

4.部分路段场所的亮化资金可由责任主体采取发布户外广告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建设;

5.亮化设

施日常开启、维护保养等费用由各投资主体负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快速启动。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有利于展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优化城区人居和投资环境,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对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品位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亮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责任分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2.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城市亮化工作。要从“美化环境、共建家园”的大局出发,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档次,按照亮化与节能相兼顾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精心设计,注重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

3.突出特色,营造亮点。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综合设计,增设亮化设施;对新建建筑实行建筑主体和亮化设施同步施工,确保一次到位。要注重突出艺术性和观赏性,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力求大气、新颖、高雅,努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品位档次,着力营造城市景观新亮点。

4.加强管理,做好维护。各亮化设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明确专人定时开启、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确保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东方市城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实施,确保我市城市亮化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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